……颈部掐痕明显,嘴唇发紫,面部发青发紫,暂无其他伤痕,死因初步确定机械性窒息死亡。」
王长江之所以初步确定,是因为死亡原因的最终确定,还需要解剖,才能给出最终结论。
不过尸体到底解不解剖,还要征求家长的意见。
王长江这些年碰到的案子,成年死亡案件中,家属大多会同意解剖。
部分女性尸体家人会不同意。
而未成年死亡案件中,绝大多数家长都不会同意解剖。
当然,这前提是法医能够通过不解剖方式,出具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的意见书。
家属也要签字同意。
比如死者生前吃过某种凶手喂食的药物,例如镇静剂,这东西不解剖是查不出来的。
吃过镇静剂之后在掐死,死因依然是窒息性死亡。
但是镇静剂这个环节,因为家属不同意解剖,没有做,就丢失了一条重要线索。
这也许就是破案的关键。
所以,双方都要签字确认。
「结合尸僵情况来看……死亡时间大概四十八小时左右。」
孩子是两天前早上上学后失踪的,距离发现尸体的时间,不到五十个小时。
也就是说,根据王长江的判断,孩子在离开家一两个小时左右,就遇害了。
但是水泡时间是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也就是说,凶手在杀死孩子后,过了将近一天一夜的时间才抛尸。
那么具体的抛尸时间应该就是昨天晚上到今天凌晨之间。
这个判断,也佐证了现勘那边的判断,机井附近确实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现勘和尸检的检查结果呈报给秦勇后,
各种信息汇聚,以秦勇的经验很容易就作出以上判断。
「老刘,还得辛苦你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