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完善,可在实际操作之中很多儒家的礼、义其地位却还在律法之上,且在这之中道德准则与人为的因素有时亦是凌驾其上。
严明的法纪可以使军队强大,一样是国家强盛的基础,这一点刘毅从来没有半点怀疑,后世的他作为一个极其成功的商人对于法律也有着很深的研究(目的并不纯洁),律法最基本的精神就是公平二字,此外最为需要的就是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保证他的实施!随着幽州不断的发展尤其是商事的兴盛,亦有不少问题浮出水面,此时之前的汉律由于太过简陋难以应对,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遏制发展的势头。
见陈群与钟繇二人主动提出这个想法,刘毅心中欣慰的同时也在赞赏二人的勇气,因为这些一旦有所疏漏便极有可能名誉尽毁,而对祖制的保守亦会使它遭受到不小的阻力,但眼下的形势的确到了要明确律法的时候,三人商议之后觉得还是先从商事领域做起,这样乃是有的放矢,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大氏族大世家的抵触之心。
一旦涉及到具体事务,陈群钟繇二人便再一次为主公的所学所折服了,听他滔滔不绝的说起律法之事当真是如数家珍,一些想法与思路更是前人未有,不光仅仅在商事领域,包括刑名之学刘毅也有着很多高深的见解令人叹为观止,到了后来,这次会商已经从三人商谈变成刘毅一人的演讲了,陈、钟二人不时发问,再得到解答。
这个景象并不奇怪,刘毅毕竟多了将近两千年的见识,而法制这个东西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不停进步完善的,且带有着极为明显的地域特色与道德因素!比如后世的英美等国实行的就是判例法,成为英美法系,而华夏自古就有着各种律法的传承,是为成文法属于大陆法系,二者各有利弊,在华夏各个朝代的律法之中也深深的打上了儒家礼义以及家族宗法的烙印,完善的律法必须要符合社会的现实。
论起此处,其实刘毅早在燕郡之时便曾有过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