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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连蔓儿的选择(2 / 4)

就要上前说不要,连蔓儿状似无意地往旁边挪了挪,一脚踩在五郎的脚尖上。五郎疼的差点叫起来,他看看连蔓儿,知道自己这妹子是故意踩的他。

“六爷,我们是不想要您的赔偿银子的。不过,如果这是您府上的规矩,您又这么坚持,那么我们似乎也不好……“

拒绝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连蔓儿突然灵机一动。

他想到沈六对这件事情的处置,申强和夏驼子的六十杖刑,是对他们两个冒充主子、损害主家名声的处罚,这是说的过去的。那几个地痞,是夏驼子以沈府的名义召集起来的,杖责二十,也算恰当。但是在杖刑之后,还要送到县衙去,这似乎就多此一举。而且沈六还特意嘱咐,如果这些人再敢胡作非为,就拿县令是问。

沈六为什么这么做,那几个地痞哪里值得他费这样的事?

唯一说的通的理由,是沈六在为她们着想,担心那几个地痞以后会找她们的麻烦。

沈六其实应该认出了她。要不然,她们几个乡下的孩子,就算是认识了沈谦,又作为苦主,也不会被邀请坐下,当客人一样看待。

沈六方才看她的眼神颇有深意,更是说明,他已经认出了她。如果只是因为沈家的下人打伤了她们,沈家要给她们赔偿,既然像沈六说的有这个规矩,那自然是有定例的,哪里还会让她提出想要的数目,直接由管事的按照定例给不就行了吗。

沈六认出了她,想借着这件事,给她银两,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沈六的命值多少钱?所以沈六不说要给她多少,而是问她想要多少。

沈六的命可不是用银子能衡量的。连蔓儿脑子里飞快地想着,救命之恩,一般是怎么报答的?不是据说在古代,都是要以身相许的吗。刚才听沈小胖话里的意思,沈六应该还没有娶亲。那么,她是不是可以凭借这个救命之恩,飞上枝头做凤凰?

然后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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