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交待,所以他才会发布了动员令,同时派兵出去和宋帝国的军队打上一场。
这样一来,回到本土他也有话说啊。
总督的打算没有人知道,而那些离开弗吉尼亚的士兵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总督大人出卖掉了。
他们不过是一些炮灰而已。死活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在乎。
宋帝国的军队行军速度很快,攻克了宾夕法尼亚位于后世费城的那座要塞之后,三天内大军便进入了宾夕法尼亚与弗吉尼亚边界的马里兰平原地区。
在这里,宋帝国的军队,遇到了弗吉尼亚的军团。
此时,宋帝国的军队总数六千人,其中五百人为八旗兵,伍仟伍佰人为索马里和廓尔喀混编军团,拥有24磅火炮20门。
弗吉尼亚一方,其军团人数为一万三千人左右,其中正规军五千人,其余的则为临时征召来的民兵,或者是游手好闲的家伙。
他们拥有12磅炮六门,火枪六百杆,其余的则为冷兵器。
这一点,弗吉尼亚和宋帝国完全不同。
因为宋帝国的冷兵器,只是辅助的近战武器而已,如果没有特殊的需要是不会拿出来作战的。
基本上,哪怕是肉搏战,他们也习惯于使用刺刀。
所以,宋帝国士兵们的腰间别看挂着砍刀什么的,但用上的时候很少。
除非是夜袭,或者是突击作战。
人数上,弗吉尼亚大军占有优势。
而宋帝国一方,则有着很大的劣势。
但是在武器和装备方面,宋帝国的部队则要甩出弗吉尼亚军队远远一大截儿。
光是火炮,宋帝国就比弗吉尼亚军队多了几倍,同时口径也要大的多。
在这个时代中,火炮的口径代表着威力,以及射程的远近。
要知道,射程远一些的话,那么这个便宜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