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支援雁门,都可以在最快时间赶到战场。
本来,这样的做法在三年前,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选项。
但是,今天的细柳营,已经从过去的步兵军团,变成了汉军第一支职业化的纯骑兵部队。
全军一万余人。全部都是骑兵!
“诺!”周亚夫也领命拜道。
“再制诏,下令北地郡、陇右郡,所有北地骑士,立刻动员。以卫尉广为轻骑将军,统帅陇右、北地骑士,屯兵于朝那塞!”
“诺!”李广马上就喜滋滋的出列顿首拜道。
这个卫尉,他早就不想干了!
对李广来说,还是边塞更适合他。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长城的边塞之下。去追寻那金戈铁马的生活。
刘彻却是看着地图,假如匈奴人真的是入侵马邑。
那这次李广估计又会打酱油了。
原因很简单,朝那塞是回中道的要塞,是扼守关中门户的关键。
匈奴人只要不能突破云中或者雁门,他大概就要在后方看戏了。
但做出这样的部署,是有原因的。
北地骑士和现在在陇右和北地的骑兵,都是最近两三年才开始训练起来的,都是新兵蛋子。
原先在北地和陇右骑兵,现在,已经分别进入了长城各郡和汉军五大野战兵团。
至于那些北地骑士。虽然都是精锐,也是汉军的重要作战力量。
但到底是预备役,磨合不足,就要仓促上阵,很显然是要吃亏的。
派李广过去,是希望李广能借助这个机会,磨砺和整合北地、陇右的新兵和北地骑士,争取再带出一支新的常备军团。
这样,汉军未来就能有六个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的主力。
刘彻在心里面悄悄的做了个一个算术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