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纯钢琴伴奏。
这首,纯吉他,而且是约瑟夫自己自弹自唱。
这首歌叶落安排的三维背景。很现实主义,就是纽约街头。
就在一个十字路口前,人群被信号灯赶过来赶过去,脚步匆忙,看样子都是要去上班。
汽车马达声、脚步声、打招呼声、被人撞翻了手里的咖啡,惊呼声和道歉声,还有远处传来的手机铃声,这些是背景声效。显得很嘈杂,又很鲜活。
约瑟夫就在人来人往中,在十字街口的人形道旁。把随身携带的便携式折叠椅张开、放好,然后自己坐了上去,再把吉他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在自己的上衣口袋中拿出一枚吉他拨片。
嘈杂的声效很快就低微下去,周边的人群,也被做了淡化。
约瑟夫就在街头。旁若无人地开始弹奏吉他。
这段吉他弹奏,非常活泼。弹奏起来难度也不小,手指翻花叠浪一般。
在叶落看来。弹吉他,全世界所有的乐手,能让他感到跟楚沫儿弹起来美观程度差不多的,极为少见,约瑟夫.赖斯就是其中之一。
楚沫儿胜在手型柔美,技巧娴熟,约瑟夫.赖斯则是指尖那种纯粹的干净利落,每一根弦,他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对曲谱的重现非常精确。
在极为挑剔的耳朵中,精确到极致,就是美感。
约瑟夫的这段吉他前奏,就基本征服了演播厅内的所有眼睛和耳朵,在亮出了自己的第一手绝活之后,他很快开始展示他的第二种绝活——演唱。
“ifeltit。
好吧,你了解我,你还打赌说我已感受到了。
bechillbutyou’d。
我试着冷若冰霜,但你的热情融化了这层伪装,
ifellrightthroughthecrac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