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元素,会被更多的人接受,这才是摆在他们面前的难题。
叶落正是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他觉得光有自己脑中的海量歌曲,这是不够的,再经典的歌曲,在市场浪潮下,因为乐迷音乐品味的变化,也会趋于平庸和落伍。
必须要把控市场,甚至统治音乐市场,只有这样,他才能随心所欲地推出自己钟爱的歌曲。因为到了那个时候,他本身就是音乐流行的风向标,这个世界的音乐市场的主流是什么,他说了算。
所以这种现场斗曲,对于叶落来说,是雕虫小技。
不过作为比试的热身性质的第一局,倒是可以接受。
达蒙.斯帕克的这首小提琴曲,非常不错。
这种程度,在别人眼里或许会惊为天人,因为小提琴对于流行音乐作曲人来说,掌握的人不多。
但是在叶落看来,也不过如此。
至少丁少阳拿起琵琶来,不会比他差。
器乐,尤其是单独乐器的器乐,没有歌词,没有其他乐器合奏,做新曲子的难度,其实是最低的。
一首曲子拉完,达蒙.斯帕克微微一笑,对叶落说道:“叶先生,该你了。”
叶落笑了笑,小提琴他是不会的,在古典乐领域,他会的其实只有钢琴。
但这个就足够了,钢琴毕竟是乐器之王。
叶落走到钢琴琴凳前坐下,翻开钢琴盖。
因钢琴技艺所限,难度太大的曲子,比如这种,叶落是不会去尝试的,这是作死。
但是弹奏难度低一些的经典曲子,那也是大把。
叶落随便挑了一首,开始在这家宋嫣钟爱的白色钢琴上弹奏。
叶落手底下的琴声一起,隔壁的宋嫣眼睛就亮了起来。
叶落的钢琴曲,这世界上最了解的,就是宋嫣。
这首曲子,她从没听过,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