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只听了一小段,但以惠特尼·休斯顿的音乐素养,自然能从中听出些什么来,再结合刚才的那个剧本,她忽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让她的事业大进的机会。
就在她的注目下,那个疯狂的天才的近乎于怪物般的男孩,以及其熟练的手法,将杂乱的乐谱重新誊写了一遍,递到了她的面前。
“休斯顿小姐,我认为这首歌更适合你的歌喉。”瑞恩的脸色有些苍白,似乎消耗了太多的精力。
惠特尼·休斯顿接了过来,与曲谱的变化多端不同,歌词非常简单,甚至副歌部分就只有一句歌词,她细细品味了一番,轻轻哼唱了起来,越唱眼睛就越亮。
在流行乐界打拼了这么多年,她非常清楚,有种歌手是唱什么歌都会红,而有种歌,是什么歌手唱都会红,毫无疑问,这首肯定是后一种。
距离这么近,瑞恩自然能听到她的歌声,与印象中有不少的区别,当即与她讨论了起来,不断提出一些意见,而惠特尼·休斯顿也不断的轻声试唱,根据瑞恩的建议与自己的理解,对唱腔不断进行调整。
此时已近午夜时分,宴会厅中依然是人头攒动,没有一个人生出离开的念头,今晚发生的这一切远远超过了他们的认知,让他们大开眼界,在有生之年,恐怕很难见到第二次。
这么说也不对,有一个人恨不得插翅而飞,他就是汤姆·克鲁斯,如今胜负还有悬念吗?这个问题几乎没有人关心了。
大部分人都在看,都在等,瑞恩·詹金斯在口述剧本后,花了半个多小时创作出来的歌曲,到底是什么样子?他们都知道,他会写小说,能创作剧本,可以画分镜头设定稿,还能出演电影,难道今晚过后,又要加上可以创作歌曲这一项?
当然,还有一些人关注的目标是汤姆·克鲁斯,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记者,紧紧盯着奶油小生,生怕他不告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