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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写歌!(2 / 5)

月间“叛逃”偷渡至澳门再逃进英控香港。从此,因“负罪逃犯”身份再也没有回过神州大陆。

其人才华横溢,自一九五七年由内地来港后,写了三十年,一个星期写足七天,每天写数万字。最令人称奇的,是他可以写三十年而灵感不断,题材不尽,且是畅销的保证。并曾同时供给八家杂志,出版社供过稿,江湖中人更戏称他为“袋装书大帝”。出版界流传一个笑话:即使倪匡写的是无字天书,也会迅速售清。充其量下次购买倪匡作品时,看清楚是不是无字天书续集罢了!在香港,纯以写稿而致“富”的作家甚少,倪匡是其中之一。

倪匡是最多产、多样化的作家,他自称“自有人类以来,汉字写得最多的人”。其实这只是倪匡自谦,这句话中的“汉”字大可删去。古今中外,倪匡唯一可能的对手,只有西方科幻大师艾西莫夫。然而艾大师的英文多是由打字机或文字处理机打出来的,所以这句话绝无人能找到反证。)倪匡也是最有职业道德的专业作家,他从不拖稿、欠稿(早期写得太快,写完后还故意搁几天再交稿)。但稿费、版税奇高,并有两大原则:请先付钱;货出不改(小说绝对不准人改,剧本如何改则绝不过问)。

倪匡生瓶有三大爱好,烟,酒,女人。

曾有过三十五年的烟龄,最高记录一天四到五包(刷牙时都不停——刷左边牙齿时香烟咬在右边;刷右边时咬在左边)。直到有一天,忽然听到上帝的声音说了几遍:“你可以不抽烟了!”从此就再也不抽了。(上帝的意思倪匡想了一下子才弄懂,所谓“可以不抽烟”,是指上帝加诸自己的三十五年“烟刑”已满。)

以前一天至少可以喝一公升xo。最近,他宣布了“戒酒”,但定义是酒可以照饮,不过不要饮醉。如今可喝可不喝,但仍认为酒是一种最好的“抗忧郁剂”。

最欣赏柔顺听话的女人,当然外在美也很重要。《鹿鼎记》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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