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缀聊聊,不过,这小子不给面子。”
“胡子哥,宋缀的资料,我也找人调查了一下,”唐文俊笑道,“实际上,那宋缀在加拿大的上层社交圈子里,是一个相当出名的纨绔子弟。他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特点,也是一个最大的坏毛病……爱色如命!”
“恩?爱色如命?”胡子蹙眉。
唐文俊微笑道,“是的,胡子哥,你得知道,每一个男人,特别是出身高贵,亦或者有权有势有钱的男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怪癖。譬如,有的喜欢收藏手表,有的喜欢收藏跑车,有的喜欢名酒,有的喜欢养狗。而那个宋缀,他的怪癖就是,喜女色。在加拿大上层圈子里,风传着,宋缀少爷,每夜必须有女人陪伴。而且,他在加拿大上层社会的口碑,也不是那么好。因为,他不但喜欢女人,而且玩得比较变态。他曾经强~暴过50个以上的女人,同样也勾引过50个以上,别人的妻子。他喜欢用药,喜欢让手下绑架自己看上的猎物,然后关在地下室,任由他蹂躏;有人说,宋缀少爷在逛街的时候,如果在路上看上了某个女人,那他就会很强势的直接把那女人抓过来,然后……恩,总的来说,宋缀少爷在其他方面,还是很优秀的,但是对于女人,他狂热而变态。”
顿了一顿,唐文俊补充道,“如果不是因为,他姓宋,而且是宋谦老爷子很喜欢的一个孙子,恐怕,他现在,至少已经死了135次了。”
“恩?好色如命?听你这么说,他还真的就是好色如命。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癖好。”胡子颇有深意的看着唐文俊。
唐文俊点了点头,“胡子哥,我们正好可以利用宋缀少爷这个变态的嗜好,拉拢结交,如果说,我们能够和宋缀少爷建立起友谊,那么,对于我们以后的发展,会非常有利的。和宋家的嫡系结交,对于这个世界的任何一股势力来说,都有无穷无尽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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