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街道,很久才说,“比现在好。是我放学最爱去的地方,里面有很多书店,露台咖啡也有,巷子尽头还有篮球场,也有嬉皮士开的地下舞厅,卡拉OK五毛钱一首。我总在第四家书店找漫画书,和高年级几个男生,看会儿书就去后面打篮球,偶尔进舞厅打打台球,作业总是不做,第二天就被班主任扔到教室外面罚站,我是故意的,我特别讨厌晨读的三十分钟,跟着带牙套的女学习委员呆头呆脑地念课文。”
他说着便笑,眉眼飞扬,顾绵细细聆听,能让他说着说着就笑出来的事,一定很美好。
她眼前出现一幅九五年高中男生的日常。
原来他的少年过的这样干净简单,并不是骑着摩托车扛着收音机乱窜打群架泡-妞那种。
顾绵眼睛看文化街口的停车位,刚好空了一个,手转方向盘,开去那个车位。
季深行回眸看她。
她浅笑盈盈,温柔地握了握他的胳膊:“时间还早,你说的我好奇,也想去看看你经常去的那家书店。”
爱一个人时,会不自觉的想追随他的痕迹去他所去过的地方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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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下车,高大英俊的男人很自然的握了身旁纤柔女人的小手。
让顾绵有种正在恋爱逛街的感觉。
不过并没有找到那家他形容的旧书店,快二十年过去,这里早已物是人非,尽管仍旧保留旧式建筑风格,店面却大多是古玩,手工的精巧物件,或者私房菜馆这些。
不难看出他脸上的失落。
顾绵鼓励他走去巷子最尽头处,惊喜的,篮球场还在。
两个人换了运动服,在管理人员那里拿了球,顾绵舍命陪君子,钻进铁门里陪他打了场毫无球技的篮球。
顾绵的个子,投篮不占优势,拦球更不占优势,打了几下就没了兴致,被他硬拖着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