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亲自拿起酒壶,为马世耀斟酒。
“这顿酒给马大哥送行,预祝你一路顺风。”他替马世耀倒满酒,今天马世耀穿着一件灰色长袍,从营里出来前,刚洗过了澡,还修过了面理了发,胡子也细心的修过了,配上长衫和*帽,倒像是个地主掌柜。
李安看他并不怎么轻松,便道,“其实不回老家也好,你想,那些年你在陕西没少打仗,故乡里,抄过的缙绅地主富商们的家也不少,得罪过不少人,名声也算不得好。这一回去,当个平头百姓,少不得会有人来找你算帐,说不定,一辈子还得背个贼寇之名。”
“此去漠南,天高地远,一切都是从新开始。农场里集体屯垦五年后,到时分了田有了地,再娶个婆姨,这日子不就好起来了。待有空时,将来带上儿女再回乡看看,修修坟祭祀下先祖,也就好了。”
马世耀接过酒,一饮而尽,将杯子轻轻放到桌上。
“是啊,一切重新开始,说来,我也确实没脸再回去了。身上背着的是贼名,都说衣锦还乡,我这个样子哪有脸回去。去漠南也好,重新开始,五年后,就自由了解脱了,再不用背着这沉重的包袱,每日里提心吊胆的,说实在的,这些年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总是做恶梦,昨天知道了处置结果,晚上我睡的很香,一夜睡到了大天亮,从未有过的踏实。”
李安也举杯饮了一口酒,不是一饮而尽,只是小口品偿着。今天是难得的休假时间,平时在军营里是不得饮酒的,但休假在外。只要不醉酒还是没事的。今天是为老乡送行,李安特意点了一坛五角钱的两斤装女儿红,以前可是没有机会喝这样好酒的。
酒入喉。有些火辣。
“过去的都让他过去吧,报纸上不也天天在说。如今是新社会嘛。过去那是腐朽的旧社会明王朝,如今可是帝国时代新社会了,一切都不同了。以前我们也都是活不下去,你从贼,我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