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宁愿选择立刻避让,现在,很明显,对方还没有发现自己。
可是他不能,因为,目前能够飞行作战的武装直升机,只有他们这几架,如果他们都选择了逃避,后面已经在行进中的装甲部队,就会面临毁灭姓的打击。尤其是如果来的是米-24的话,最多可携带16枚反坦克导弹,己方的装甲师会溃不成军。
没有选择的余地,必须一战!所以,拉苏尔选择了迎战。
迎战,也是有技巧的,先敌发现,就已经有了先机,他需要做的,就是从侧面靠近,在对方没有发现自己之前,用侧翼上携带的“陶”式导弹先将对方干掉。
所以,他立刻下降高度,转向侧方,准备偷袭对方。
几乎已经贴着地面,如果有一阵强大的侧风,说不定就会撞地,但是,拉苏尔却毫不畏惧,经过美国人的培训,他们大多数都具有了和美军一样强悍的做风,这是习惯苏军风格,凡是都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伊拉克军队不可比拟的优势。
03机上的飞行员迈哈德上尉已经近四十岁,但是仍然精神振奋,此次执行的虽然是搜救任务,他也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刚才编队飞行,迈哈德飞得慢了,转回来再次搜索的时候,他排到了编队的最右边。
但是,由于是迎着太阳,耀眼的阳光让他感觉有些不适,虽然已经放下了头盔上面的护目镜,还是有些看不清远处。
一会儿,得将这里再复飞一遍,老持承重的迈哈德上尉想到。
他抬起头来,望了一眼右边。
忽然,他心中一惊,手中的艹纵杆也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带动着庞大的机体一阵晃动。
右方什么时候,杀出了一架直升机来?
四片螺旋桨,体积不大,还有短翼,糟糕,是伊朗人的眼镜蛇!
“警报,敌袭。”迈哈德在无线电里面,立刻通知了编队里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