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宋老板,再想起藏身江湖的自己,感觉挺有趣。
……
“同居”以来这段时间,屠苏有好几次回家都晚了,游方就请她出去吃。一开始小姑娘很不好意思,游方笑着劝道:“我毕竟有工作有收入,还天天蹭你一个学生的饭,我都好意思你有什么不好意思?又不是很贵的饭店,就是小区外面的夜总会,惠而不费。”
屠苏很诧异:“夜总会?”
游方呵呵直乐:“不是那种夜总会,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屠苏到了地方才明白所谓夜总会就是这家街边大排档,后来游方又请过她两次,今天一说出去吃,屠苏立即笑着问是不是“夜总会”。天气有点闷热,两人来到大排挡没有进店,就在外面的桌边坐下,吹着晚风感觉清凉舒适,在这里吃饭本身也是一种休闲。
边吃边聊,就聊到今天帮林音发传单的事,游方试探着说道:“屠苏啊,你今天不是真的在帮她,其实对林音来说,劝她把剩下的传单拿回去,第二天再发更好。”
“为什么呀?”屠苏眨了眨眼睛,长长的睫毛很是可爱。
游方开始给她算账,印那样一张带照片的A4纸传单多少钱,在晚报登一小块寻人广告多少钱,林音一个人维持最简单的生活需要多少钱,最后说道:“她一个月的房租收入,根本不够开销,等手里的钱花完了,会陷入困境的。她只顾着寻找李秋平,却忘了怎样计划自己的生活。”
屠苏一听也露出愁容:“我还真没想过这些,只是觉得林音姐怪可怜的,想帮她又不知道怎么帮。可是现在劝她不去找人,又是不可能的,游方哥哥,你有什么好办法?”
游方:“我正想求你帮个忙,有机会劝劝林音,不是劝她不要找人,而是劝她把事情计划好,能够坚持找下去。你可以这么对她说,假如第六个月才能找到人,第五个月就山穷水尽了怎么办?她应该能听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