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阳北部尉府衙,就坐落在铜驼街上。
曹朋正在花厅中翻看案牍,试图从其中寻找线索。在他面前,有一张麻纸,上面用炭笔写了密密麻麻的字,还钩钩画画的,看上去颇有些凌乱。听闻陈群来访,曹朋连忙把他迎进来。
“大兄,你怎么来了?”
陈群笑道:“今曰风和曰丽,也正是菊花绽放之时。
我听说,北邙山下有一个好去处,也是赏菊的最佳场所。闲来无事,索姓来请贤弟一同前往。”
北邙山,赏菊?
曹朋一怔,脱口道:“大兄说的,可是那菊花庵?”
“咦,贤弟也知道?”
曹朋点点头,“上次经过雒阳时,曾与那菊花庵庵主有过一面之缘。”
“哦?”
陈群精神一振,呼的坐直了身子,“菊花庵住菊花仙……嘿嘿,我来雒阳时,便听人传唱,说那菊花仙人颇有姿色,而且非常动人。更有不知名者为她赋诗,诗中对她可是极为夸赞。
其诗平和,用词也不甚华美,却蕴意深刻。
我爱其诗词蕴意,故用心记下:菊花坞里菊花庵,菊花庵住菊花仙。菊花仙人种菊枝,又献菊花当酒钱……”
陈群背诵着那首《菊花庵歌》,忽然发现,曹朋表情显得有些诡异。
他停下来,看着曹朋,半晌不语。
“好吧,这首诗正出自于我。”
曹朋忍不住,笑了。
这首诗,原本是他恶搞所为,不成想竟被人传唱。
只希望伯虎兄将来不要责备自己,再设法写出一首更好的诗词把。
陈群手指曹朋,大笑道:“我就说,这首诗的用词,颇让我感到熟悉。我所认识的人里面,似乎唯有你好以这等平和词句,暗藏蕴意……对了,那菊花仙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