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克,这是罗宾·格兰德。”
卢卡斯影业的会议室中,乔治·卢卡斯正在为杜克介绍一个中年男人,“罗宾是卢卡斯影业为聘请的制片经理。”
“你好,杜克。”
对方率先站起来伸出了手,“我看过你剪辑的那段录像,令人印象深刻。”
“认识你很高兴,罗宾。”
杜克也站了起来,隔着长条形的会议桌,与他握了握手,“相信这是一次愉快的合作。”
作为拥有成熟体系以及完善制作制度的卢卡斯影业,从通知杜克参加第一次会议开始到现在,不过短短一周多的时间,已经正式开启了筹备工作,就连剧组重要的几个职位,也有了合适的人选,资深好莱坞公司的底气显现无遗。
作为制作人乔治·卢卡斯未来在剧组的代言人,罗宾·格兰德无疑拥有极大的话语权,由于杜克还没有跟卢卡斯影业签订正式的导演合约,接下来他重点说起的就是杜克的待遇和权力问题。
“你的导演薪酬为12万美元。”
他看了看杜克,见他没有表示,继续说道,“我们会先行支付5万美元;影片拍摄完成,再支付5万美元,最后的2万美元会在影片从北美下档后付清。”
杜克清楚,这是好莱坞的惯例,“我没有意见。”
随后,罗宾·格兰德又说了一系列导演的权力和义务,结合杜克自己的要求,他将参与剧组的筹建、影片的前期准备等众多事务,但就像大部分新人导演一样,他拥有发言权和建议权,却没有最终的决断权。
还有甄选主要演员的权力,杜克同样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
“我希望你们到时可以慎重考虑我在演员方面的建议。”在合理的范围内,杜克肯定会为自己争取适当的权力,“我要求参与到影片的后期剪辑中,在最终剪辑时同样要考虑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