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宥伦两人。
刘栾雄眼光敏锐,极具魄力,以狙击手姿态驰骋于香港股市,自1985年迅崛起,很快跻身成为香港候补财阀。相比之下,林宥伦便低调许多,坊间盛传他曾经在1985年广场协定之前出手狙击过曰元,收获甚丰,但无人知晓具体的数额,在这之后林宥伦先是组建嘉谊院线,而后入主《明报》,仅被人知晓的产业,资产总额就已经高达二十多亿港币,而这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林宥伦每年都会拿出数亿港币来投资拍摄电影,这些资金,基本都是来自股市和楼市上的斩获,有权威机构估算,林宥伦的隐姓资产,大概在10-15亿美元上下,而手上的流动资金从不会少于1-2亿美元。
在投资电影方面,无论是以前的潘笛生还是现在的林健岳,都曾因为拍摄某部电影而给人留下出手豪阔的印象,但这个标签并没有打在林宥伦身上,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林宥伦虽然每年都维持着对电影的高额投入,但他所投资的每部电影获利都十分丰厚。
林宥伦所投资的电影,一直都是高投入高票房的象征,所以现在香港电影界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普遍的认识,无论林宥伦在一部电影上投资多少,大家都不会感到太意外,因为林宥伦无论投入多少,最后都能成倍的赚回来。
无论是圆谷小泽还是他身后的东宝株式会社,都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才敢拿出这么多的资金来和林宥伦合作。
林宥伦投资的电影就一定能赚钱吗?
要是放在以前,蔡阑对这一点绝对不会有太多的怀疑,但这一次林宥伦的态度给蔡阑的感觉实在有些古怪,如果林宥伦真看好这部电影,完全可以拒绝东宝的合作要求,然后直接向对方购买版权。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林宥伦对这部高投入的电影也不是很有信心,东宝株式会社就被他当作冤大头拉了进来,帮他一起分担拍摄这部电影的投资风险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