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我今年才只十五岁,就好像别人也看不出这位茅大先生今年才三十五一样。"他忽然笑了笑,笑容显得很凄凉;:"这也许只不遇因为我的日子比别人家的孩子过得苦些,所以长得也就比别人快些。"痛苦的经验确实本就最容易令孩子们成熟长大。
仇二看著他,又看看阿吉,忽然跺了跺脚,抱起他朋友的尸身,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大老板知道他这一走,自己只怕也得走了,忍不住道;:"二先生请留步。"小弟冷冷道:"他明知今生已复仇无望,再留下岂非更无趣。"这是句很伤人的话,江湖男儿流血拚命,往往就是为了这样一句话。可是现在他却算准了仇二就算听见了,也只好装作没有听见,因为他说的确是不容争辩的事实。
所以他想不到仇二居然又退了回来,一走出门,就退了回来,一步步往后退,惨白的脸上带著种很奇怪的表情,却不是悲伤愤怒,而是惊惶恐惧。
他已不再是那种热血冲动的少年,也绝不是个不知轻重的人。他的确不该再退回来的,除非他已只剩下这一条退路。
小弟叹了口气,喃喃道:"明明是个聪明人,为甚偏偏要自讨无趣。"门外一个人冷冷道;:"因为他已无路可走。"声音本来还很远,只厅院子里的石板地上:"笃"的一响,就已到了门外。
接著又是:"笃"的一□,门外的这个人就已经到了屋子里,左边一只衣袖空空荡荡的束在腰带上,右腿已被齐膝砍断,装著只木脚,左眼上一条刀疤,从额角上斜挂下来,深及白骨,竟是个独臂单眼单足的残废。像这样的残废,样子本来一定很丑陋狞恶,这个人却是例外。他不但修饰整洁,衣著华丽,而且还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就连脸上的那条刀疤,都彷佛带著种残醋的魅力。他的衣服是纯丝的,胖腰的王带上,还斜斜插著柄短剑。
屋子里有活人,也有死人,可是他却好像全都没有看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