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良心说,杜宏逛窑子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如今是大明朝,不是前世,逛窑子不用担心警察查房,更不用担心警察扫黄罚款。
大明的风气很开放,文人士大夫流连青楼算是一桩风雅之事,自古以来才子与名妓的故事不知凡几,引得民间无数读书人和士大夫啧啧称羡,羡慕那些得享艳福的才子们的时候,也没见谁不屑地把那些才子统称为嫖客。
这是一个奇特的年代,开放与保守两种思想并存却相安无事,程朱理学在明朝大行其道,连科考都以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为评判依据,严格奉行朱子所谓“君圣臣贤,子孝孙贤,贞女烈妇”的纲常思想的同时,大户人家里却有屡有情趣之事。
比如在大户人家的内院,夫妻二人可以在露天的花园里野合,丫鬟们甚至脱光了帮主人主母推腰擦汗,主母不堪力伐之时,小妾或丫鬟可以代替上场等等,这些行为在现代看来都无比荒淫大胆,明朝大户府邸之内却平常之极,而且并不违理法伦常。
比如永乐年间,福建某王姓才子无意间在自己的窗前看到隔壁女子午睡时的玉体,——那是真真实实一丝不挂的玉体,王才子心痒难熬,写了一首淫诗撩拨她,诗曰:“一双明月贴胸前,紫晶葡萄碧玉圆,夫婿调酥绮窗下,金茎几声露珠悬。”
毫无疑问,这首诗无疑属于没遮没拦的淫诗了,然而那位被人瞧了**的女子却只是义正言辞斥责了王才子几句不要脸,此事即便作罢,没把王才子告进衙门,也没因为自己的身体被人看了个干净而哭哭啼啼要死要活,由此可见明朝风气之开放。(作者按:不是灌水凑字数,实在是很多人错误的以为明朝的女人必须裹着小脚,无论身处何地都把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说话细声细气,在男人面前大气都不敢喘等等,此大谬也,不得不夸这些人一句,你们中满清遗毒太深了……)
明朝风气如此,按理说来,杜知府逛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