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看到过你发怒,我一直在想,李寻欢发怒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呢?现在我算真看到了,这机会很难得,我怎么能轻易错过。”
李寻欢沉默了半晌,慢慢的坐下,将桌上一盏油灯移到自己面前,然后慢慢的斟了杯酒。
她要看,他就让她看,而且还像是生怕她看得不够清楚。
“女人若要做一件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去做,她自己很快就会觉得这件事并不如想象中那么有趣的。”
“因为女人无论对什么事的兴趣都不会保持得很久,但你若不让她去做,她的兴趣反而会更浓厚。”
这也许就是女人最大的毛病,千百年前的女人就有这种毛病,千百年后的女人也必将有这种毛病。
奇怪的是,男人对女人已研究了这么多年,但能了解女人这种毛病的男人,却偏偏还是不太多么
李寻欢坐在那里,慢慢的喝着酒。
林仙儿盯着他,甜笑着道:“你真是个妙人,不但说的话妙,做的事妙,喝酒的样子也妙,每次我看到你喝酒的时候,都恨不得将自己变成你手里的酒杯,我总忽不住要想,你对女人是不是也像对酒杯这么温柔呢。”
李寻欢听着。
林仙儿道:“其实你对付女人的法子更妙,你好像总有法子知道女人们心里在想着什么,你做的每件事都恰好正是她们最喜欢的——有时你甚至什么都不做,也自然会有人来上你的钩。”
她叹了口气,又道:“所以无论多厉害的女人,只要遇上你,就休想逃得了。”
李寻欢还是在听着。
林仙儿道:“每次我遇着你,都觉得跟你聊天很有趣,后来仔细想一想,才发现上了你的当,你根本什么话都没有说。”
最会说话的人,往往也就是不说话的人。
只可惜这道理也很少有人明白。
林仙儿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