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宗族视作一个个小王国,那么这些小王国和大明一样,有“律”和“例”两种约束性规范。
其中“律”主要来源三本书:
首先是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此人是复圣颜回的三十五代孙,对其所处的时代影响并不大,但此书对后世影响却是极大,真正发扬了治家之学,也是后世“家庭教育”的指导手册和评判标准。
其次是司马光所作《家范》,此书在仕宦之家广为流传,影响深远。南宋宰相赵鼎就曾令其子孙各录一本,以为永远之法。
最后集大成者是朱熹的《家礼》。他在司马光《家范》的基础上制订了一整套家庭礼制和礼仪规范,并与平民之家的生活、劳作规律基本一致,十分详备,最终成为平民之家的家教之法。
即便在蒙元时代,这三本书也是汉族(包括汉人、南人)百姓的家庭规范。在日月重开大宋天之后,理学成了国学,几乎全天下的宗族用的就是这三本书,充其量只是改了个名字。
正因为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的极度相近,各宗族内部和各宗族之间,才能保持稳定,依靠舆论互相监督,最终形成了儒教的普世价值。
随着新问题的出现,这些家规之中也会添入一些个性化的要求,比如要求子孙耕读传家不当官——这是官场失意者常常写入家法的怨言;也有要求子孙宁为乞丐,不为倡优牙人——这是唐宋良贱制度的遗迹,因为乞丐还是良民,而倡优则是贱民;还有的则是规定了子孙不得与某氏联姻——这是有私怨家仇的。
这些个性化要求不会违背儒教普世价值,所以总体来说仍旧不出三大本的范畴。
至于“例”则有针对性,往往是本族与外族之间的约定。更贴切“乡规”两字。比如两个宗族之间约定对某处水塘的开发利用,或是某片林木禁止砍伐,也有早晚出入走哪条道路、下地干活衣服如何摆放不至于错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