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两年内给予支取旧盐引,绝不可行。但可以定下可分十年支盐之策,逐渐消化,并给盐商利息四成算为朝廷恩典,平息其不满。如某人有一千旧盐引,十年共可支取一千四百引,但每年只许支一百四十引。如此算下来,三十万引盐每年只需支付四万余引,不过长芦产一成而已,腾挪余地便就出来了,不至于因为支付旧盐引致使新盐引彻底断支。”
“甚好!”殿中不知何人失礼喝彩道。
确实也是个办法,李佑将上辈子债券概念搬出来了。把积欠的旧盐引变成了分期偿还的、以朝廷信用为担保的有息债券,一方面吸引住盐商,一方面可以通过时间来进行慢慢消化。
本来对李佑没抱多大希望的大臣,此时也不得不小小的惊喜一下,难怪皇太后神清气爽的出来议事了,又轻易饶了李佑的事故。
不过关于赏赐权贵盐引的问题,那更是个麻烦事,比消化积欠旧盐引更麻烦。
从太后到大臣,都知道如果到了无法可想时,绝对应该限制甚至中止赏赐盐引这种行为,但都不愿意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或者说都不想当这个恶人。被世世代代的、三位数的公侯伯和高级武勋们记恨,任是谁也得纠结一番。
且看李中书如何说罢,如果他勇敢当改革先锋开这个头,提议限制或者中止盐引赏赐,大家说不得就要无风险的跟进了…“关于赏赐盐引之事,出于体谅圣心之意,倒也不必骤停…”在众人目光聚焦之下,李佑作深思熟虑状的边想边道:“但可以定下法度,赏赐盐引不得在长芦盐场支盐。”
“不能支盐,有它作甚?”董拾遗又发话询问了。
“可与盐业公会关联。令盐业公会召集盐商,共出股本一二十万,设京师盐引铺子。凡赏赐盐引确要支盐,只许去黄河以南盐场支盐。嫌远的便只许在京师盐引铺变卖,再由盐引铺转与公会盐商。”
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