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枭急急忙忙的走了出去,他想在找找。不见到她他心里就不踏实。
一转眼就到了晚上,成晓诗将要送给允志的东西装好放到了手提袋里,想着他看见东西时的表情,成晓诗自己就先笑喷了出来。
“噗,哈哈哈……姓允的,就当我答谢你送给我的金卡了,哈哈哈……”成晓诗乐呵呵的拍了拍手提袋,哎呀,好久都没有这么高兴了,今儿个算是托了姓允的福了。
傍晚六点,允志开着车来到京华会馆,上楼后敲了敲门,“咚咚咚。”
成晓诗知道会是他,拎起东西走到门口,“来了。”
看着她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允志眼前顿时一亮。
成晓诗下午出去的时候给自己买了一身衣服,白色的体恤,淡蓝色的牛仔短裤,脚上是一双帆布鞋,头上扎个马尾,看上去青春活力。
允志觉得这个成晓诗真是美到了极致,不似那种靠妆容和衣服才能引人注目的女人,她是那种淡然的自然之美,不带一点胭脂俗粉,让人看着特别的舒坦,而且过目不忘。
“成小姐走吧。”
“我说,别老叫我小姐小姐的,我叫成晓诗,以后叫名字吧。”成晓诗说着先走了出去,一想到自己要送给他的礼物,她这心里头就憋不住的想笑。
上了车,允志看了一眼副驾驶座上想笑又不敢笑的成晓诗,“有什么高兴的事说出来也让我高兴高兴?”
“呵呵,现在还不是时候,该让你乐呵的时候自然会告诉你。”
“哦?看来你是有惊喜要给我了?”允志一边说着一边看了成晓诗一眼,他觉得老天太不公平,如果让他先遇到成晓诗,那结果是不是会不一样了?
不过现在也不晚,他决定把她拐回家当他允志的媳妇儿。
成晓诗在心里悄悄的翻了翻白眼,哼,惊喜,这惊的确是有了,喜不喜的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