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侄,这种手段未免太伤天和了吧。”
“伯伯此言差矣,兵者,诡道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仁义、天和那都是宋襄公这傻蛋才会干的事情。武器存在的目的是杀人,毒药同样如此,两者之间,目的相同,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遇到善于诡辩的秦风,李靖根不上节奏了。
“不费一兵一卒、一粮一草就让突厥大军不战而乱,贤侄此法却是大妙!唉,这么好的办法,我怎么就想不到呢?”众人吓了一跳,迎声望去,一个个都呆住了。
谁也想不到赞同秦风的人竟然是最不可能赞同的人——他竟然是魏征!
难以置信!
包括李世民在内,一个个都潜意识的猛擦双眼,不过,再看的时候,他们终于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说这话的的的确确是魏征。魏征长得并不帅,可以说的上是难看。史书上也记载他状貌不逾中人,连一般人都比不上。但他此刻挥激扬,厉声大喝,别有气势,很有愤青那无畏无惧的感觉。
李世民道:“那依照魏爱卿之见,是同意云霄之策了?”
“当然!”魏征毫不犹豫的道:“突厥人这些年杀我汉人还少吗?对这等凶残之徒就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李世民砰然心动,可他毕竟是一国之君,如果真要按照他们二人的意见行事,大唐还有什么颜面可言:“伤人众多,太伤天和了。我大唐向来讲究仁义道德……”李世民也算是以彼之道攻及彼身了,以前,他可没少被魏征用“仁义道德”给卡住。
魏征牛眼一瞪,问道:“皇上厮杀半生,死在您手里的人还少吗?还有叔宝,杀的人没有一千,也有数百,也不见得有什么天谴来着,再说了,仁义道德值钱吗?”
“……”
秦风大赞。
众人一阵议论,这种杀法对于某些人还是有些抵触的。
秦风眼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