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半年,也可能是给官府老爷抬轿子半年——轮到那种千里运送差事的家庭,结局往往是破产;即使是后者,也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个人生产劳动,令他们不胜骚扰!
但是,达官贵人们却享有优免劳役的权利,一旦成为他们的家丁、庄佃甚至奴仆,便可在其荫蔽之下,免充国家差役。难以为继的农民往往投献与贵人门下,以求躲避差役苦累。甚至中小地主,为了免受官府骚扰,倚仗官家权势,也加入到投献大军,成为一名光荣的家丁。
投献的恶果显而易见,令朝廷税收减少外,可动员的免费劳役也越来越少,于是只能加派给剩下的人,剩下的人走投无路,只好也效仿投献,其风愈演愈烈,令人不禁担心,如此下去,朝廷该向谁征税?又该用什么人修黄河、筑长城、运粮米呢?
所以自洪武年间,一直到现在,历代皇帝基本都下过严禁投献的圣旨,命‘投献之田充公,投献之人充军’。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投献者与纳献者只要走一遍典卖文契的程序,便可以合法买卖的外衣,掩盖非法投献的事实了。
大明朝立国一百七十年,投献之风从未停止,只不过投献的对象,已经从国初时候的皇亲国戚、勋贵武将,转变为现在的文官群体了……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藩王皇亲被猪一样豢养,武将勋贵也早失去了昔日的荣光,在进士出身的文官面前卑躬屈膝,苟延残喘着,这样的‘贵人’本身都容易被文官欺凌鱼肉,自然无法承担庇护的责任。
所以老百姓纷纷转投官员门下,基本上‘士一登乡举,辄皆受投献为富人。’比如说沈默,中了解元以后,便有上百人来他家投献,平均哪个也带着十亩八亩的地。最多的一个是那个刘老六,据说有良田二百亩,就是这样比他还富的小地主,却甘心委身于他家,当起了门房,此等荒诞景象,若非亲见,焉能相信?
当沈默中了状元,成为震古烁今的沈六首后,投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