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细细的翻看。
转眼到了午时初,归有光抱着厚厚一摞状纸回来,向他禀报道:“共接受各色诉状一百八十份;其中刑事案件二十八例,其余是民事纠纷。”说着把最上面的两份状纸递给沈默道:“这两份儿是命案,有道是人命关天,大人不能轻忽。”
沈默搁下手中的卷宗,接过那两份诉状,其中一份是自诉,也就是自己告自己,说自己与父亲起了争执,在狂怒中不慎失手打死了年老的父亲,所以前来自首。
“这可是有关人伦的大案。”见大人看完了,归有光道:“必须尽快开庭,从重从快的判决。”
沈默微微皱眉道:“人犯何在?”
“已经收监了。”归有光道:“案发就在昨日,下午我会同王知县带仵作去勘察一下现场。”
沈默点点头道:“如此甚好。”其实他也挺想出一下现场的,只是一想起要验尸,就一阵阵反胃,显然还没有做好心理建设。
又看下一份状子,是吴县升平坊里正,诉说一外县人当街杀一男一女,乡人以人命大案将其扭送至衙,这也是前几天的事儿。
沈默再看其余几份卷宗,竟然是清一水的吴县案件,没有一例长洲县的案子,不由问道:“怎么如此一边倒?”
归有光回话道:“按例长洲的案子是由长洲县令负责,而吴县因为也是府衙所在,所以既可以在县衙告、又可以在府衙告,”说着笑笑道:“老百姓都觉着越大的官越公正,判决也更有效力,所以一般都是来府衙禀告。”
“那王润莲岂不是清闲?”沈默笑问道。
“那倒不是,”归有光笑道:“您可以将案子交付给他审理,也可以命他协助调查办案,根本没法偷懒。”
沈默点头笑道:“那就好……王润莲是个能吏,可不能就此便宜了他。”
见大人说完了,归有光便将状子重新抱起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