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贪官往澳门跑的原因,总有间人帮你联系这些事情,然后去做是。
除却公司事情,还一件事情让人激动。
刘乐成名了!
在张怕这里耗去三年时间,衣正帅帮他好一通折腾,在刘乐又一次参加国外画展的时候,忽然间,国外媒体凶猛宣传……于是出名了。
这件事是衣正帅和龙小乐做的,钱是张怕出的,在国外造出好大声势,国内媒体迅速跟,想不出名都难。
如同幸福里刚拆迁时、张怕想的那样,刘乐的那个不靠谱叔叔找门了,说来说去一个意思,要钱。
哪怕法律判了刘乐有自主能力,那家伙也是不松口,甚至是找了大律师状告刘乐和张怕。
因为没有钱,刘乐二叔跟律师签的是分成合同,是打官司免费,如果官司赢了,律师要分一杯羹。
这杯羹不是刘乐的正当收入,从法律说,那些钱是刘乐的,即便是二叔赢了官司,也只是具有监管权。刘乐二叔和那律师要的是赔偿款,索赔金额达到两个亿。
这个官司一出来,不用张怕说,是个人都觉得那个律师疯了。
为利益么,疯一些可以理解。
其有个问题,当初判刘乐有自主能力那个案子,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合规则,这要是被人抓到把柄,后果还真不太好说,所以,张老师让方宝玉联系李海,案子由两家律师事务所一起接。
李海是替龙建军传话那个人,是他把九龙集团给到张怕手里。在这个时候,张怕也是能记起、并且记对了名字,反正要赢下官司。
这个官司其实很有意思,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是国内少有的向西方法庭靠拢的索赔案件。
国内律师很少有机会像影视剧里的律师那样舌战群雄,这个案子等于算是个案例和机会。
反正是让他们折腾去吧,说起刘乐,一定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