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电视台广告压力的明星,绝对称得上是传奇。
更传奇的是宪历六十四年发生的那件事情。
愤怒的儿童权益保护基金会,在与电视台交涉无果之后,一纸诉状将联邦电视台,以及电视台的主管部门,总统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告上了法院。该基金会认为,联邦电视台身为公共财产,竟然无视儿童权益,不停地压榨简水儿的休息与学习时间,是一件不能忍受的事情。而简水儿在联邦中的知名度,更会带来一股非常不好的风潮,会让联邦政斧忽视了对儿童权利的保护。
这个官司在联邦哄动一时,事情越闹越大,从初审法院打到了地方巡回法院,最后直到闹到了最高法院,诉讼双方依然在不停争吵。舆论对于这件事情保持着沉默,因为联邦的公众在这件事情上也无法站稳立场,那些白天忙于工作的人们,回到家中后,最习惯做的事情,便是去看光屏上那个无比可爱的小女孩儿,而他们对简水儿的怜惜又是发自内心,不愿意这个小女生天天忙于拍摄,而没有了自己的人生。
官司越打越大,颇有背景的儿童权益保护基金会,不停地扩充着被告的名单,联邦电视台,卫星服务商,甚至还有BD庄臣收视调查机构,都成为了这场官司的被告。基金会最后甚至将两位负责审核电视内容的联邦议员也告上了法庭!
总统办公室那位公开表示应该允许简水儿有自主选择权利的主任,自然也未能幸免。
这一场风波在最高法院的高潮,是宪历六十四年秋天简水儿的亲自出庭应辩。
在庄严的法院庭上,一身便衣的简水儿,可爱的揉了揉一头蓬松的紫色头发,对着现场直播的镜头说道:“我很感激基金会为我所做的努力,我也明白基金会是担心未成年人的权益,不能得到最充分、甚至是没有任何先提条件的保护……但是我只想说一句,我所做的决定全部是我自己做的,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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