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
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正好十八岁,和十四岁的自己比起来,我得到许多的同时也失去了许多。所以我写了这样的两个女孩,其实蓓洁也好萌子也好,都是我。
后来这篇小说得了很多奖,曾经有一个现在已经得过很多很多大奖的作家朋友对我说过一句话:饶雪漫,这篇小说影响了我一生的写作。
那时候我们都青春年少,现在我们都过而立。
还好有文字作证,证明我们依然年轻。
萌子和我的第一次见面是因为她耍了个不大不小的阴谋,而一向聪明的我则很不合逻辑地落人了她的阴谋之中。
事情很简单。
那一回她写了封倾盆大雨似的长信向我陈述了她再也不愿生存于这个世界的种种原因。信的末尾颇有技巧地加上这么一句话: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在死以前见你一面。
我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念高二。和别人有那么一点点不同的是我比较喜欢写小说。十四岁的我写了我的第一篇小说《正值青春》并拿了一个奖,从此后写作便成了我寄托梦想和调剂寂寞的最佳方法。
但自从我的名字被冠上了“少年作家”这一称号以后,我就开始觉得厌倦,没劲透了。在我的心目中,作家都有一个宽宽的智慧的额头,清澈的眼睛里蕴藏着历尽沧桑的睿智,我深知自己没有这些,我害怕别人这么叫我,像做了贼似的心慌。
萌子的信撇开了这些来写,只是诉说着她自己的故事,感情处理得恰到好处而又合情合理。只是在信未写到: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在死以前见你一面。
我毫不怀疑地如期赴约。
老远我就靠自己敏锐的直觉认出了萌子。很高的女孩,大摆的花裙上彩蝶乱舞,眼睛弯弯的,一脸十四岁少女特有的狡黠与娇媚的神态。
打死我我也不信这样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