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罢了罢了,今天就让你疯会儿。”小烨说:“乐队的主唱棒极了,我去让她给你唱首歌治治你的伤。”
小烨真能,不知道从哪里请来这样的乐队,那女孩短发,一脸冷漠的表情,声音却犹如天簌,她开始唱一首叫《HeyJude》的英文歌,那是小烨和我在大学时代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我记得孙燕姿在她的自选集里也唱过。在我们招招摇摇的学生时光,我和小烨曾经一人耳朵里塞一个dishman的耳塞,手挽着手唱着这着歌肆无忌禅地穿过师大开满鲜花的校园和洒满银色月光的小路,特别是到了最后副歌NANANA的部分,我们更是旁若无人,步伐犹如舞蹈般轻盈和夸张。
回想那时,爱情真是一件美丽的花衣裳。随我们的心情,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挂起来晒太阳。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HeyJude,don-tmakeitbad
Takeasadsongandmakeitbetter.
Remembertoletherunderyourskin
Thenyou-llbegintomakeit
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oh
……
多么好听的歌,我忍不住轻轻地跟着哼起来。
小烨走过来问我:“想起了什么?”
“从前的傻样。”我说。
“爱情要来就来要走就走,小朵你要看开些。”
“是。”我说。
“一个宋天明离开了,还有无数个宋天明冲过来献媚。”
“少他妈给我提宋天明!”
“好好好,不提不提,你以前在校乐队不是还做过主唱么,怎么样,要不要上去唱一首?”小烨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