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角的石榴树生得也好,叶子是小鳞片模样,油亮亮的像涂满了头油的绅士,而花朵就像他的情人,那么红,是记怨的眼睛流淌出血液。我喜欢在清晨撩开沾满薄薄一层露水的窗帘,透过蒙蒙的轻雾看着小花园的大门。我用手托住腮,面前放着一本破旧的圣经翻读。我常常看着看着就停顿下来,停顿,一个字也不能再看进去。我坐在那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一处,逼迫地回忆起从前的事。但是完全没有头绪,我在过去那些年都做过些什么呢?没有人肯告诉我任何事情,我每天能见到的人只有爸爸,妈妈。完全无从查找,就比如面前的这本圣经,它不是我的,扉页有清晰的工整小字:给宛宛。可是我却无从知道这是谁给我的礼物,铅笔的字迹已经模糊,淡淡的旧纸气味扑面袭来。一滴冰凉的露水啪的打下来,落在我翻开的《利未记》那一节。
生活非常简单,我读一些喜欢的书,努力地回想从前的事情。想得很辛苦,可是还是一无所获。
每天傍晚的时候爸爸会带着我出去散步。他从外面回来,他打着手语,因为害怕我看不清,他的动作幅度大得有些夸张。——从去年秋天到现在,爸爸一直在陪着我学习手语,起先他进步得比我快许多,经常做出一些我不知道什么意思的手势,我就只好不停不停地摇头。他就把动作放慢,一遍一遍地教我。我们买了些录影带一边看一边学。这种不懈的学习一直持续到今年四月。四月的一天,爸爸带着我去了郦城的聋哑人协会和那里失聪的人沟通,我们才确定我和一个听觉缺失多年的人运用手语的能力已经相差无几。
我看到爸爸站在门口,于是就迅速套上一件玫色开身网织毛衫,踩上没有后跟的麻编的碎花布面鞋子跑出大门去。我和爸爸一直沿着我家门口的马路走到路口,有时候我们直行,去那家女服务员一律穿深紫背心裙的冷饮店吃三色冰淇淋——这里一直是开冷饮店的,尽管易主多次,花色品种也大不相同,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