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的绝望,他善于编织故事情节,总能做到有头有尾。有时候,小说中一个很不起眼的人物都可以得到完美的结果,比如《权力与荣耀》中的坦奇先生,《恋情的终结》中侦探帕基斯先生与他的儿子。但是主角们——走下坡路的白种人却往往得不到好结果,看看莫里斯在书中的最后一句话:“我太疲倦,也太衰老,已经学不会爱了。永远地饶了我吧。”格林的类型化人物永远是这个样子,打个不巧妙的比方,把《布莱顿硬糖》中的死者黑尔加上杀人者平基是否会产生一个在墨西哥雨林中传教的神甫?
继续回到那个访谈,格林有一段自白:罪恶在希特勒的心中,不在龋齿中。看来我们要触及到我本人是个天主教作家的问题了。我不是这样,我正好同时是个天主教徒的小说家。人类失去了天主感到孤独这一主题是个值得探讨的题材。喜欢写这个题材并不使我成为一个神学家。只看表面文章的读者说,我热衷于写人受天谴。实在我的作品没有一个角色是受到天谴的——即使《布莱顿硬糖》中的平基也不是如此。《问题的核心》中的斯考比自愿堕入地狱,然而得救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而作为一个普通读者,伯吉斯那段关于如果观看格林作品的话也让我莞尔。他用两种方法阅读格雷厄姆·格林的书籍。“我把一部格林的新小说囫囵地吞下去,用高速度阅读,或者说贪婪地读。然后慢腾腾地读第二遍,细细体味。三个月后,我再回头来读,寻找过去漏掉的种种值得回味的地方。”很少有小说家值得这样去读吧,乐趣和思考同样融于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