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令我看得透彻明白,好似出世绝尘的高人。也许是吧,我没有尝试过长得高大。也许是我把你们高处的人生想得太复杂。其实来去不过几十年,高高低低,复杂抑或简单,只要习惯了便好。就像我,当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曾经因为“侏儒”这一异于常人的特殊身份,要死要活的。我那几年最好的光阴,好像都用在与这紧箍咒般强加于我的身份的反抗上。“侏儒”二字像是一句咒语,仅仅两个字,却足以牢牢地把我钉在最冰冷的砧板上。这两个字是打在我身上的印记,一种终生相伴的病。但我已经不再害怕。我向它臣服和妥协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它仿佛变成了一层被我褪去的皮,充满了连我都不再熟悉的气味。也许我应该把它挂起来晒干,待到排演皮影戏的时候,它就可以派上用场。而那时我和我的“侏儒”的皮已经剥离,我们终于是单独的两个个体。这也是为什么我能给你们说这个故事,因为它是我那张褪去的皮,丢在从前的某个角落里。我讲出它,代表我来认领它。这样一切归于安和的事情,竟然并非等到我变得苍老,只是这样快,所有事都平息。而心已如止水了。我甚至不再需要姓名。这样,人们不会记着我,不会寻找我,不会缅怀我。
好了,我们从最近说起吧。从我重新回到这个城市讲起,因为也许这是我的转折,我几乎以为我交到了绝好的好运。嗯,说起这次回来,真的是感慨万千哪:我见到了阿森的孩子,米米。果然不出我所料,她和我小时候的模样很像。不过,幸运的是,她并不是侏儒。她的四肢很匀称,手长脚长,有迷人的比例。这个孩子转眼已经10岁半了,比我都高出一截。可我分明记得,我离开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像小南瓜那么大的婴儿。我只是抱过她一次,在她刚刚出生的时候。她生下来很瘦弱,比一般孩子都要瘦小。虽然医生明确表示,她与一般孩子一样健康,可是我们家的人,个个脸色难看,丝毫不能感到释然。他们非常害怕这是一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