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世恒进了九思轩,先在东厢看了一眼程廷——程廷正在酣睡,九连环扔在床下,一个圈也未曾解出,地上躺着生无可恋的大黄狗,脖子上的链条比手腕还粗。
他看过之后,往西厢方向走,邬瑾已经起了,正在开窗。
赵世恒没有惊动邬瑾,而是站在树影下细看,就见灯火之下,邬瑾穿戴的整齐,斓衫没有褶皱,神态沉稳,仿佛他推开的不是莫府的窗,而是自家的窗。
烛台放置在一旁,他迎着水珠、雾气、晨风,笔直站了,开始读书,读书的声音不大,但是字字清晰,声音清朗,在九思轩里慢慢回荡。
他的性情,他的贫穷,他所受到的教导,他读过的圣贤书,让他像流水,随方就圆,无处不自在。
赵世恒眼睛很毒,看人的时候能看进人的骨头里,然而越是审视邬瑾,他越是觉得这样的人难得的干净。
这样的人还年少,正在成长,身体单薄,两条腿长且笔直,面目才刚刚显露出锋利的线条,用不了几年,就会长出一副大骨架,可以顶天立地。
赵世恒站在原地,忽然不知道该以何种面目示人。
片刻后,他收起了自己所有的怜悯之心,重新冷漠缓慢,走向前去。
“邬瑾。”
邬瑾眼看着赵世恒鬼魅似的从阴暗处钻出来,心先在胸膛里“咚咚”两下,随后平复下来,放下手中书册,拱手行礼:“先生。”
赵世恒没有废话:“你出过疹子没有?”
邬瑾一愣:“没有。”
同时,他的心往下沉了一下。
莫聆风出疹子了?
赵世恒没有给他任何反应的时间:“莫姑娘在出疹子,节度使病着,我要照应外面,你去莫姑娘那里盯着。”
但是邬瑾早已经想通了各种关窍,因此答的很快:“盯什么?”
赵世恒眼皮子往上抬了一下——聪明,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这样,毫不费力,只要寥寥几句,彼此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