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无忌点头:“像比特犬这种大型斗犬,有过不少将人活生生咬死的先例,不拴着确实不妥。”
就在此时,一名二十多岁的胖子,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嘴里还嚷嚷着:“狗日的!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踹了老子的富贵一脚,想死吗?”
“富贵”便是他那条比特犬的名字。
此人衣着华贵,身上的衣服,胸针,手表加起来,不下百万,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此人便是齐家公子,齐兴旺。
齐兴旺跑过来不久后,一名身穿蓝色礼裙的美女,也跑了过来。
她叫王小美,在大学时和叶无忌一个班,是当时叶无忌班上的班花,现在是齐兴旺的女朋友。
王小美一脸心疼:“富贵身上这么大一个脚印,它肯定疼死了。”
齐兴旺愤怒地站了起来,环顾众人,质问道:“谁打了我的狗,自己站出来。”
“是我!”
王重阳站了出来,不卑不亢道。
“艹!原来是你踢的,真他妈晦气。”
齐兴旺认出了王重阳,指着自己的狗,骤然高声道:“我家富贵不能白白挨这一脚。”
“那你想要怎样?”王重阳反问。
齐兴旺咬牙切齿道:“简单!给我家狗跪下磕头,直到我家狗原谅你。”
“你要是敢拒绝,老子今天他妈弄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