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都是熟人啊,那就好。孟母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
在搬过来之前。
她一直担心处理不好邻舍关系,毕竟城里人文化水平高,听打工的县城乡亲说过,不太好相处。
当然。
孟母这些担心,显然是多余的。
她能想到的,孟宇早就替她摆平了,而如果有人敢找孟母的茬,那孟宇一定会把他扔出孟母的视线。
孟宇一向以理服人。
但是绝对不包括,在亲人受到任何形式的攻击的时候。
一旦孟母被人怼了。
孟宇一定会先把对方整趴下了,再慢慢讲道理。
所以真要说起来。
他真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好人。
那阿姨再见,我就先回公司了,祝您乔迁愉快。王凌玥临走前,不留痕迹地看了孟宇一眼,眼中全是不舍。
孟母看着王凌玥离去的背影,赞叹道,城里姑娘素质真高,人又热情,小兔崽子你要多向人家学习。
知道了,知道了。孟宇无奈笑笑。
王凌玥虽然素质确实不低。
但是在别的中年妇女面前,可能顶多就礼貌地微笑,之所以这么热情,还不是因为孟母是孟宇的亲妈?
老妈啥也不知道,就让他学习,也真是没谁了。
女仆小姐,午饭准备好了没?孟宇吩咐旁边的女仆道。
本来他是不习惯使唤人的。
但是这些天来,和王凌玥这个特殊助理相处多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毕竟真要说起来。
这些家仆都是慕容千语的仆人。
而王凌玥可是和慕容千语同级别的千金大小姐,孟宇连大小姐的贴身服待都享受过了,指挥一个普通家仆,还有什么不习惯的?
孟公子,饭已经准备好了,菜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