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大家都是韭菜,凭什么你能吃肉!
就,很气!
但又无可奈何。
…………
楚军中军幕府大帐。
这里不仅飘荡着肉香,还有浓郁的酒香。
不过刘邦这时候并没有喝酒,而是就着帐中灯光,在阅读着一封书信。
从阳翟发来的家书。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本来从沛县出征后,刘邦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恋栈家小的男人,但在阳翟和刘太公等相处了数月之后,他每每闲暇之后,总是格外怀念那段时光。
当然了,有时候是咬牙切齿,恨不得用剑鞘挥击身前空气,仿佛面前就是那个坑爹的小崽子!
他这几个月住在阳翟,挨自己老爹的打,快和过往的几十年持平了!
恨恨的咬咬牙,刘邦挑了挑灯芯,继续看信。
信上说,他们已经离开阳翟,正向宛县前进,想来这几天就能到达。
信上还说,自家小崽子搞出了一个很舒服的马车,让大家的旅途之苦降到了最低。
他嘴角微微扬起,有些庆幸,还好离开宛县的时候,他将郡守府划归己用,这样一家人到了宛县之后,就能直接住进富丽堂皇的郡守府了!
哼!
让自家老爹好好看看,是自己这个败家玩意有本事,还是在老家操持家业的二哥有本事!
刘邦在心中暗暗盘算,等到自己打下咸阳城之后,再把那个老家伙接过来看看,什么叫做气势恢宏、宫舍万千!
到时候,他要是还敢揍自己……
那就跑呗,毕竟亲爹……
不过,可以先把那个小崽子抓起来打一顿出出气!
刘邦眉开眼笑,沉浸在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的幻想之中,直到一旁卢绾看不下去了,用了捅了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