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些消费记录,王鑫瑶接连12天在家,消费记录很明显,超市一笔,咖啡店一笔,消失当天还有一笔对个人的扫码支付,应该是打车费用。
但失踪的13天前也有过对个人的扫码支付,金额接近,应该也是打车费用。16天前也有,21天前也有。”
金额接近,证明她可能打车去的同一个地方,所以说,如果凶手想动手,他早就可以了。偏偏这次才动手,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在这12天间才注意到了王鑫瑶,才把她标记为猎物。
“王鑫瑶的长相确实不错,按照咱们对凶手的侧写,他是一个追求满足感的人。所以我认为,他选择王鑫瑶一定有什么标准,否则他不可能为了一个猎物等待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