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枉死城关押,直至九十岁才得以自枉死城释放。
在此期间,枉死城中关押的亡魂能够像阳世之人一样生活,并且能够登城观望,查看谋害他的人是否受到应有报应,但其人身自由会受到严厉的控管,既无法收到阳世亲友烧给亡魂的冥纸及纸扎祭品,也无法在中元节,像其他亡魂一样,返回阳世接受阳世亲人的供养。
一切烧给这些亡魂的金钱物品都会暂时存放在辅佐地藏王菩萨的目莲尊者处,直到这些亡魂亲眼见到谋害他的人得到应有的报应,怨恨的心情得到慰藉,提出解发诸殿各狱之时,意即到这些亡魂在枉死城的关押期满之后才能转交,然后再根据其生前善恶,或奖或罚,转世投胎。
当然,在所有的枉死魂魄中,也有不需要进入城内接受管制的特例。
一个是因为冤屈而死的魂魄,会在接受一定程度管辖的情况下,地府专属的城池中生活。
等到害死他的凶手死亡被拘拿到阴间审案之时,亲眼看到凶手受到苦刑,心中的忿恨才可能消除。而这些被害而冤死的鬼魂,重新投生为人那一天,才将凶手提出,押解到各殿的地狱,按其罪恶,收禁囚押去受刑罚。
另外一个就是忠孝节义的人,以及为家国牺牲的军·人或因工牺牲的人,这些人有的因为他的品德和精神表现为英武壮烈,早已成神,即便是资格不够,最少也面貌庄严、四肢完美,投胎到那些富裕,美满的家庭中再活一世.
但很显然,骆妍妍并不适合这两种法外开恩的特例。
所以,被关押起来也是理所应当。
但她毕竟是生魂,常言道,人死七日不能复生,虽然因为现代医疗体系的发展,使得哪怕是在魂魄游离的类植物人状态下也能延长多年的寿命。
可前提是她能回得去。
但枉死城的机制限定了,只有肉身消亡,骆妍妍才有被释放,进行审判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