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观众们第一时间感到震撼的却不是这首诗的内容,而是纸上的毛笔字。
作为一位历史爱好者,刘旭对于书法也是有着一定的掌握的,所以说根本没有达到书法大家的水平,但是在长期跟帖练字的情况下,写出一首像模像样的毛笔字,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同时,因为刘旭喜欢清清楚楚的感觉,所以他练字只练正楷,因为正楷字是写的最清楚,同时也最具有规范美学的字体,同时也是最容易被观众欣赏的的字体。
而这个世界,可从来没有正楷字体这种东西,整个世界的文字印刷体,基本上就是黑体,直来直去,几乎没有什么艺术上的美感。
而且刘旭还尤其偏爱四大字体中的柳体,这是最为方正,也最具有阵列美感的字体。
所以当郑恺的毛笔字第1次出现在观众眼前的时候,所有人都本能的被这一笔“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的字体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他们第一次发现,人类居然还可以将字写得这么漂亮,或者说他们第1次发现,原来文字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黑体,而是还能够写出其他让人美的热泪盈眶的字体出来的。
于是乎,当这幅字被展示出来之后,全场一片鸦雀无声,不管是电视机前还是现场的观众,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一手毛笔字,看的刘旭都有些奇怪。
自己不就是写了一首楷体字而已,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影响?
这里就不得不要特意点明一下这个世界的文化发展了,因为在大断代之后的人类,先是丢失了大断代之前所有的信息,之后他们开始寻找前人的遗迹,然后就找到了电脑。
在发现了电脑的神奇效果之后,这玩意儿几乎立刻推广到了全球。
而一手漂亮的字体,是需要人类在大量的时间中大量的书写,才能够逐渐涌现出来的东西。
结果这个世界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