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又将手机递到审判台前,说道:“也请审判长和陪审员看一下。”
审判长和两位陪审员一起看过我手机屏幕之后,说道:“可以,我也看清楚了。”
接着,我又在被告的监督下,搜索出韭菜的图片,跟面前一样,让被告和审判长以及陪审员查看清楚。
等我和被告回到各自席位,我说道:“麻烦书记员如实记录刚才我们的行为和接下来的对话。”
书记员点头允诺之后,我继续说道:“审判长,请允许我描述刚才的搜索结果。”
审判长说道:“可以。”
我说道:“通过对比可以看到,洋水仙开花前的图片,和韭菜的图片十分相似,请问对此被告是否认可。”
被告说道:“认可。”
我说道:“刚才我们的行为有点类似模拟证据,或者网上勘查,也麻烦审判长口头确认一下,洋水仙开花前,和韭菜的外观是否十分相似。”
审判长点点头,对我露出一丝欣赏的神情,说道:“确实很像。”
我说道:“好的辛苦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我没有其它请求了。”
审判长说道:“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请原告陈述第一轮辩论意见,在起诉状中和在质证环节已经发表过的意见不能再重复发表。”
我说道:“好的,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安平市欣玲律师事务所韦策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针对本案发表如下第一轮辩论意见。第一、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即原告母亲及原告食用洋水仙中毒,导致原告母亲死亡,以及原告住院治疗,与被告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本律师认为,原告母亲中毒死亡,原告本人住院治疗,与被告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理由如下:被告曾经在qq群及当面邀约原告女儿及原告母亲前往其家中采摘果蔬或者花卉,该行为即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