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昌又道:“考虑到琉球王室的生计,我打算在琉球设立航运公司,并且将一成五的收入,转给琉球王室,你意下如何?”
尚巴志眼睛冒光,还有这等好事?
“愿意,愿意啊!”
……
徐景昌本以为会很难接受的条件,尚巴志都欣然同意,甚至还大出预料,满意不得了。
徐景昌还能说什么,唯有接纳了。
琉球在琉球的手里,不过是个饱受天灾之苦的倒霉地方。
可是到了大明手里,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徐景昌随即提出,动员水师,打击海盗,彻底剿杀倭寇。
一道命令下达,从各地抽调了五百多艘船只,云集琉球海域。
随后船队北上,开始了打击海盗的行动。
以大明的船只,和火器的准备程度,对付倭国的小渔船,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大军所过之处,倭国船只,一扫而光。
值得一提,倭寇之外,也有不少正常的倭国商人,还有些倭国渔民……只不过倭寇也是化妆成商人和渔民,这就让大明船队很难区分清楚。
既然区分不了,那就别费力气了,全都剿灭算了。
当然了,这种事情徐景昌是不会随便下令的,通政司是要求仔细区分,小心甄别,只打击倭寇,对于正常的倭国商贾,要给予保护,切记一刀切,不许乱杀无辜……
总之通政司是很讲道理的,任谁也挑不出毛病。
不过问题出在了五军都督府的剿匪手册上面……根据这篇小册子的规定,大明水师必须优先保护自己的安全。
也就是说,遇到了倭人船只,在确定不了是何居心的情况下,明军可以优先发动攻击……然后在各位将领的正确理解之下,就变成了遇到倭寇,必须抢先出手,确保自己安全。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