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看不起人。
所以他也没有反对,反而是点了一下头,赞同了儿子的意见:“是的,该有的还是得有。”
吴秀红没有带过金首饰,就上一次结婚的时候,男方家给了一付银手镯,带了十来年,后来没钱卖掉了。
她都已经40多岁的人了,吃过了太多的苦,对这些确实不看重,更注重的是实际的东西。
黄金首饰在她眼中,那就是华而不实的东西,花钱来买这些东西,太不值得了。
见严爸没有反对,知道这一场消费免不了,有一些感动,又觉得很不安,叹息着说:
“可是这个也太贵了……”
“黄金是保值的,买这个不算浪费。”严鑫道。
他这么说,吴秀红心里才好受一些。
在这里卖黄金首饰的是一个全国知名的连锁金店,不是野鸡牌子。
他们在这里选择了几样首饰,都是纯金的。
戒指、项链、耳环,还有手镯,一共花掉了八九千块钱。
其中项链买了两条,有一条送给了白小玲——因为白小玲看到那一条金项链挺眼馋的,严鑫干脆就多买了一条。
吴秀红还没来得及拒绝,白小玲就已经开始感谢了。
就这么逛一趟超市,前前后后就花了一万多块钱,让两个老的都心惊胆战,都觉得严鑫花钱太厉害了,整一个败家子的模式。
也让白小玲看着严鑫的眼神都不一样了,觉得这个哥哥简直太帅了,帅到没边际了!
特别是买单的时候,整个人都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开车回家的路上,严鑫又一次向他们他的灌输消费观念。
有钱就应该花,该享受的就得享受。
太抠门了没必要。
都是受过苦的,受了那么多苦,也到了该享受的时候了。
当然,他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