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步队的成员,从死人堆里面爬出来的人。
在经过了短暂的慌乱之后,他们重新平静了下来。
“举枪,列阵!”
中军前部,一名身穿着烂银甲,满脸络腮胡,身形高大的管队按着腰间的钢刀,沉声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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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得你们,但是我手中的刀却是不认得你们!”
“逃跑,你们逃得到哪里去?!”
那络腮胡管队目光深沉,前方三阵近万的饥兵竟然在接战不到一刻钟便陷入了崩溃。
他跟着张原一路从陕西杀到了山西,再到河南。
最后兜兜转转一路转到了汉中,和陕西兵对过阵,和大同营抵过架,和辽东骑搏过命。
这样的阵势他见了太多次,溃兵是很可怕,但是只要能够稳住大阵挡住溃兵潮的第一波冲击,就能够稳住局势。
“举起枪!列枪阵”
络腮胡管队举起了手中的钢刀,再度喝令道。
前部的一众步队虽然战战兢兢,但还是不敢不尊号令。
他们紧靠在一起,放下了手中的长枪,斜举着向前,将枪尖指向前方。
随着一杆接着一杆的长枪从大阵之中探出,枪阵也逐渐具备了规模,犹如一道城墙一般横拦在原野之上。
枪矛相连,接为一线,虽然有些地方稀疏不均,长枪长短不一,但是没有人这样的军阵却仍然不是溃兵能够冲开的。
在步队之中的流寇也有分级,步队的精锐主要练习刀盾和弓箭,而普通的步队则是使用长枪,练习枪阵。
在后勤水平低下,士兵素质都不高的情况下,长枪性价比无疑是最高的。
长枪兵只要需要学习两个动作,一个是刺击,一个拍击。
刺击杀人,拍击格挡,长枪的训练相比于刀盾和弓箭,要容易的多。
张原统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