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的事情。
嗯!
全看曹阿瞒之后的表现了!
两人一路在车上谈笑风生,谈着谈着,便到了袁绍的府邸。
袁绍现在没有做官,而是在雒阳隐居。
在雒阳隐居这种事情听起来挺搞笑,不过对于隐士,素来都有【大隐隐于市】的说法,所以很多士人也就借此机会在繁华地区“隐居”,省得在深山老林里吃苦受罪。
真是虚伪。
袁绍这样做,显然是在标榜自己也是一个成功而牛逼的隐士,就算隐居在雒阳,也能实现自己作为一个隐士的目标。
以此养望。
当然了,隐居归隐居,该吃的东西该喝的东西该玩的东西袁绍是一样也没有落下,社交活动也不曾落下,只是没那么公开。
进入袁绍的府邸,刘备就感觉要是自己能在这种地方居住的话,隐居十年都不成问题。
怎一个富丽堂皇了得?
自己的家比起袁绍这座隐居用的府邸简直就是蚂蚁见大象,新兴古文经学学派的辩经达人面对老牌今文经阀阅家族子弟的差距在这个方面体现的淋漓尽致。
而当他见到袁绍的时候,顿时就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说曹操击败袁绍属于绝对的逆袭了。
虽然曹操不是穷小子,但是曹操在家庭出身上和袁绍的确是天差地别,或者说以袁绍的出身,他周围的人看待曹操都不是用看跟屁虫的态度去看的,用的是看放屁虫的态度。
开玩笑,袁氏四世三公天下仲姓,门生故吏遍天下,高贵不可方物。
你曹孟德宦官家族出身,浊流中的浊流,在人家眼里可不就是一只放屁虫吗?
但是就这样,作为放屁虫的曹操还是车翻了高贵的袁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绝对的逆袭。
而这两人同台出现带给刘备更加直观的感受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