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的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其一,“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这就是说,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
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
其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
他们不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即“属籍”,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商鞅设置军功爵制的目的,是为了以奖励军功的方式激励士兵,从而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张仪曾描述过秦军作战时的情景,“左擎人头,右挟生虏”,十分夸张。
除了秦人自古好战的本性外,军功爵制在覆灭六国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军功爵制使秦国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最终覆灭六国,但其“军功取仕”、“计首授爵”的制度也深为后人诟病。
关于军功取仕。
韩非曾提出,由军功升任之人,只有勇力,缺乏智慧,不能担任行政官。
尽管军功爵制能激发秦国士兵的战斗力,但也能激发敌对国家的强烈反抗心,造成不必要的杀戮。
也正是这个原因,秦国覆灭六国杀掉的人,高达一百八十六万人之多。
这还只是不完全统计。
那么,为什么这套军功奖励机制能极大刺激秦人打仗建功的积极性呢?
主要有两点。
其一,爵位关键时候能保命。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就实行严刑峻法,注重轻判重罚,还搞连坐。
所以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获罪。
如果这时候你恰好有爵位在身的话,那或许可以逃过一劫,代价就是爵位被免掉。
简单点来说,这就是一个功过相抵的买卖。
其二,军功可以继承。
意思就是,即使你战死沙场,军功也可以记在家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