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的。”
“你问我,为何要入蜀。”
陈鹊脸庞变得认真,“我有时候也不懂。刚开始打仗的时候,我尚在做一个平静的医角儿,赚富贵人的银子,给整个家族谋福。直到我的那位老友,跟着袁侯爷赴死,直到遇见斩奸相的徐蜀王……我才慢慢明白。”
“先生明白了什么。”
陈鹊抬起手,指去前方蜀州的方向。
“这乱糟糟的天下间,总该有一种东西,便如一道亮堂的光,引着我们过去。”
“什么样的光。”
“你跟着入了蜀,可当面问徐蜀王。”
抱着襁褓的年轻人,一时变得沉默不语。
“初见你,负刀背弓,满身袍甲染血。更为奇怪的是,你怀里带着一个婴孩。若依我说,你应该是个行伍人,甚至可能是个将军。”
年轻人垂下头,看着怀里的婴孩。许久,他似是下了决定,抬头凝声。
“晁义见过陈先生,多谢陈先生搭救之恩!”
“晁姓……以胡制胡,北关狼族。”
叫晁义的年轻人,闭眼落泪。
“并州的事情,我亦有耳闻。你随我入蜀,日后若是不喜,以徐蜀王的仁义,也定然不会为难你。”
“愿与先生同行。”
陈鹊叹了口气,“我见你先前,在襄江岸边,是想往下游去的。莫非是说,你要投皇室?”
晁义摇头,“我想去陵州,投天下仁名的左师仁。不瞒先生,我也想过入蜀。但蜀州的地利,已经被起势的凉州困住。”
“徐蜀王新胜,凉人已经败退。”
“我自然知,又听了先生之言,才下了决定。先生勿怪,我并非……只是保全自己。”
“明白。”陈鹊看了一眼襁褓,认真点头。
两人站在船头,开始静默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