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纪河往南行,只需要近一百里路,便算入了汤江城。
不比烽火边关,久居富庶内城的人,并无半分忧忡之心,多的是风雅的书生,成堆成群,偶尔灵光乍现,迸出几句一窍不通的诗文。
又有带着奴婢的大户小姐,看上了某个公子,怕失了矜持,只得半步含羞,自诩着有几分江南女子的羞怯。
车轱辘无情滚过,即便是官家小姐李小婉,此刻对于面前的景致,也无半点兴趣。
生死一轮,相比起边关的烽火,这内城恬静得有些过分了。
“牧哥儿,你说,若是让那些书生去打仗,会如何?会死么。”司虎有些不满,瓮声瓮气地开口。
“不会死,会掉头跑。”徐牧有些不是滋味,并非是仇富,而是两相比较之下,他突然发现,更喜欢边关的那种萧杀之气。
当然,一切为了生活。入内城,也是迫不得已。
“莫理,往前吧。”
一行人,从边关沾染的萧杀气,还远远没有褪下,与这似是盛世的模样,颇有几分格格不入。
“类犬不似犬,类人不似人,天生一神物,人犬两难分。”
一个华贵长袍的书生,转过头,待看见马车顶上的弓狗,蓦然脱口而出。
此一番,引得不少在旁的书生,都欢呼鼓掌起来。
徐牧皱了皱眉,司虎勃然大怒,欲要提了朴刀跃下马车。
“司虎,收刀。”
司虎顿了顿,又不敢不听话,只得憋红了了脸,闷闷地重新坐回身子。
即便在边关,也不曾受过这等鸟气。
马车顶上,被讥笑的弓狗,沉默地一言不发,用灰袍继续裹住身子,只当充耳未闻。
陈盛几人也脸色不好,边关厮杀了好几波,都是敢玩命的主,却被几个狗屁书生,激得毫无办法。
“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