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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帝皇现身(2 / 7)

我发誓,我下一件天选武器一定要选择长枪!”

堂哥指着身上六七处包扎好的枪眼,即使有埃莉诺的神术治疗,马克西米安还是痛得面目狰狞:“长剑,终究比不上长枪!”

亚伦没有发表意见,堂哥虽然是一句气话,却并非没有道理。

枪乃百兵之王,九长之首,攻击范围大,攻击距离远,本来就是一种比刀剑要厉害很多的武器,大家喜欢用刀剑,是因为刀剑美观,好看还带有一些文化色彩,不意味着刀剑本身很强。

亚伦记得他前世天朝中,剑到了汉朝就基本上沦为礼仪用器和随身兵刃,不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刀坚持的时间长一些,到了唐朝也逐渐退居了副武器,主武器已经变成了清一色的长枪,副武器配刀。

而在具体战斗中,亚伦也曾经听他有玩兵击的朋友说过,以刀剑对长枪,除非对手是个纯粹的萌新,而己方是个熟手,否则用刀剑的被长枪吊打是很正常的情况。

中世纪西方也是,亚伦只知道一个例外,那就是神罗的双手大剑士,不过具体到大剑士的战斗方式,就会发现他们对双手大剑的使用和使用那些双手长柄兵器没有什么区别。

战士和野蛮人中有个非常主流的流派就是“巨武器大师”,战职者人人都想要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巨武器。

作为剑圣宗武僧,堂哥每晋升一个大的等级,就可以选择一种天选武器,他学徒级选的是剑,因为剑是他接受贵族骑士训练时最熟练的武器,精英级选的是弓,因为弓是在广泽渔猎中必不可少的装备。

“切!”马克西米安话音刚落,旁边的迪斯马就忍不住冷笑道:“长兵器确实厉害,可你有没有想过?长兵器好随身携带么?长兵器能在任何地形都轻松使用么?我现在让你进一个屋子抓人,你可以拿着你的长枪到处闯么?”

“我不是还有剑么?我的爵士。”马克西米安没好气地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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