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哭笑不得。
“阿适怎么笑的这么开心,你是不是也期待阿诺披着头纱做你的新娘?”
六岁,还是可以童言无忌的年龄。
宣适没把这个当回事。
程诺应该也不会。
她要是忘记了还好,忘不掉的话,长大了之后,只会社死。
据说,女孩子最想家人的年龄有两个。
一个六岁上小学之前,一个二十九岁奔三之前。
宣适那时候也还是个小孩子。
十岁的他,不肯定可能把这样的话当真。
宣适的身上,有贵公子的气质。
长得又像漫画里的男主角。
在加上成绩好,在人群之中,原本就很耀眼。
他对小姑娘们的花痴,早就习以为常。
别的不说,就过去的这一年,爸爸妈妈的朋友圈里面,至少有四个小姑娘,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他一类的话。
这还没有算上学校里面,那些对他想入非非的女同学。
一直到这个时候,宣适的人生都可谓得天独厚。
可惜,好景不长。
一场大火,带走了宣适的家,和他所有的至亲。
那是一桩纵火桉,宣适也是纵火犯的目标之一。
着火的那一天,宣适教了一晚上,都没能让程诺明白5+6为什么等于11。
宣适准备和爸爸妈妈回去的时候,程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拖着宣适,再三保证:“明天睡醒再教一遍,肯定能学会!”
程诺哭得过于伤心,宣适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儿子暂且留下。
宣适这才得以幸免于难。
一夜之间,他没有了家,更没有了家人。
事发之后,宣适并没有直接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别的不说,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